五、报考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单独招生;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报考技术技能专业计划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执行。 六、报考条件 (一)我校单独招生文史、理工类计划只招收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春季高考计划只招收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且所报单招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报名时所报专业类别一致。 (二)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报考技术技能专业计划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执行。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五)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 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www.lyvc.edu.cn),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志愿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所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完成缴费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三)缴费 按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40元/科,面试费50元/生,我院对每位考生共计收取120元报考费,考生须根据网上说明完成网上缴费。 八、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100分,数学、英语各50分,满分200分,分春季卷和夏季卷。 2、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等,春季高考考生加试专业技能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3、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 4、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二)考试安排 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及考试安排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考试形式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笔试 |
语文 数学 英语 |
9:00-11:30 |
临沂职业学院 |
面试 |
面试 |
13:30开始 |
临沂职业学院 |
九、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文化课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等,夏季高考考生同时测试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及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春季高考考生同时测试专业技能水平。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鲁教学字〔2018〕26号印发)和《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十、录取与公示 (一)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二)招生计划调整: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各专业如出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公示预录名单: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我院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依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十一、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应对应专业学习。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下载《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毕业中学加盖公章,到我校审核,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公示 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